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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撰寫科技部計畫動物實驗申請重要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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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科技部計畫之動物實驗申請審查作業收件自即日起至12月25日(三)截止。超過12/25申請之案件,請在「實驗動物計畫系統」申請送出後,初審通過後可於列印作業區>>審查同意書列印 中下載『送審證明』及『實驗動物3R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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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路徑 : A.具學校教職員身分者: 校園入口網//應用系統//雲端實驗中心//實驗動物計畫系統。B. 非學校教職員身分者: 行政單位//研發處//實驗動物中心//雲端實驗中心//實驗動物計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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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申請使用權限,申請資格為本校院教職員、附醫醫師、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等,等權限開通後方能開始申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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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審查時間約需7個工作天,非在規定時間內送件造成延遲者,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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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共同合作之計畫案(共同主持人名字需並列在審查同意書上者),在PI基本資料欄內填入共同主持人資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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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需上傳之檔案皆需為PDF檔,如動物隻數使用說明表格及其他說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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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動保法規定,執行動物科學應用前,應事先提出動物實驗申請,經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IACUC)審查同意後,方能執行。因此,研究計畫未先申請動物實驗申請審查同意,卻已經執行完畢,而需事後補送動物實驗申請之計畫,本校IACUC一律拒絕補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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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實驗相關技術、麻醉劑量、評估與舒緩疼痛方法、安樂死及動物福祉等資料可參閱動物中心網頁-動物實驗參考資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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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動物科學應用應以非活體動物替代方式為之,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IACUC)審核實驗動物科學應用計畫時,確實審核動物實驗申請表及優先建議使用非活體動物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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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動物實驗申請表 : 3R 原則大項中 第八大項 (八)、請以動物實驗應用3Rs之替代原則,說明此動物實驗之必要性: (1)請說明進行此動物實驗前,有無優先使用其他替代方案(非活體或低感知性動物)進行測試評估(必填欄位)。內容需詳實說明,請勿以”無替代方案”一句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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