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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撰寫國科會計畫需提出動物實驗申請及審查之各位老師請注意:

說明

本年度撰寫國科會計畫需提出動物實驗申請及審查之各位老師請注意:

1. 由於往年之案件多集中在12月底提出至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審查,造成計畫案件之審查委員重大的負擔及延遲案件之回覆,本年度之收件日期訂在12月24日,但仍鼓勵各位老師提早於20日前送達動物中心(實驗大樓2F),讓審查同意書得以提早至三天內完成。

2. 提出動物實驗申請,只要按動物實驗申請表(附表6)之要求詳細填入,並附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審查同意書(附表5)及計畫摘要及動物實驗內容申請書(附表7)各一式二份,請在全文之計畫撰寫完成前先送動物中心即可。

3. 本校動物實驗管理小組已修正名稱為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申請動物實驗計畫相關表格已更新,自即日起計畫送審請送新的表格,恕不接受舊表格申請

4. 附件為動物實驗申請相關表格,申請流程及填寫說明請參考學校網頁 (行政單位>>研發處>>實  驗動物組>>動物實驗申請相關表格下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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