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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動物計畫申請系統更新公告

說明

實驗動物計畫申請系統更新公告:

 

1.      水湳校區IACUC已於8/25公告成立,水湳校區動物中心預計於10底啟用試營運。

2.      實驗動物計畫系統自即日起依實驗動物飼養及實驗地點區分為「英才校區IACUC」及

       「水湳校區IACUC」分別送審。

3.      填寫路徑 : A.具學校教職員身分者: 校園入口網//應用系統//實驗動物管理系統//實驗動物計畫申請系統。B. 非學校教職員身分者: 行政單位//研發處//實驗動物中心//實驗動物管理系統//實驗動物計畫申請系統。

4.      請先申請使用權限,申請資格為本校院教職員、附醫醫師、研究員、副研究員及助理研究員等。等權限開通後方能開始申請計畫。

5.      若有共同合作之計畫案(共同主持人名字需並列在審查同意書上者),自即日起可在實驗動物計畫申請系統」申請,在PI基本資料欄內填入共同主持人資料即可。

6.      依動保法規定,執行動物科學應用前,應事先提出動物實驗申請,經本校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IACUC)審查同意後,方能執行。因此,研究計畫未先申請動物實驗申請審查同意,卻已經執行完畢,而需事後補送動物實驗申請之計畫,本校IACUC一律拒絕補發證明。

7.      動物實驗相關技術、麻醉劑量、評估與舒緩疼痛方法、安樂死及動物福祉等資料可參閱動物實驗參考資料區。

8.      投稿期刊需註明 :The experimental protocol (CMUIACUC-2023-XXX) was approved by the Institutional Animal Care and Use Committee of China Medical University。

9.      附件為申請動物實驗計畫必需遵守的相關法規,請詳讀。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