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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大學 環安室 生物安全組
最新消息
1. 管理編制
2. 生物安全第二等級(BSL‐2)實驗室申請
3. 基因重組實驗申請
4. 感染性生物材料申請
4.1. 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異動申請
4.2. 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
4.3. 生物材料使用申請
4.4. 生物資源連結
5. 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e學程
6. 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
7.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
8. 感染性生物材料簽審通關系統
9. 相關法規
10. 一般生物安全須知 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作業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實驗室生物安全
教育部 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訂「感染性生物材料暨傳染病檢體輸出入管理規定」,請轉知所轄屬(管)設置單位遵照辦理,請查照。
107-03-29
107-02-22
教育部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提供國內微生物及生物醫學實驗室工作人員學習之3部實驗室生物安全教學影片,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加拿大公共衛生署實驗室生物安全教學影片
107-01-03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有關「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法規及行政指導彙編(第四版)」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請逕行下載參閱,請查照。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法規及行政指導彙編
106-08-23
教育部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譯世界衛生組織(WHO)之「感染性物質運輸規範指引(2017-2018年)」中文版,請轉知所屬(轄)相關單位參照遵循,請查照。 附件
教育部 第三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之感染性生物材料、持有、保存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規定 附件1、附件2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本(106)年生物安全第二等級微生物實驗室查核作業手冊電子檔,已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轉知疾病管制署「實驗室生物安全數位學習課程」已配合「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更新連結,請查照。
106-07-13
教育部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06年7月10日以衛授疾字第1060500352號令訂定發布「衛生福利部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要點」,請查照。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有關新修訂「生物安全會或生物安全專責人員備查規定」已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請轉知相關同仁逕行下載參閱,請查照。 附件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自106年6月1日起,有關輸出入研究用人類細胞株,免向疾病管制署申請許可,請查照。
106-05-04
106-04-11
教育部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有關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第3點之補充說明」,請轉知所屬及設置單位遵照辦理,請查照。 附件
106-02-02
教育部 轉知衛生福利部通知修訂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第四版)附錄三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生物病原災害應變中心)組織架構」案,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有關生物安全會組成人員應接受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課程最新規定,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106-01-13
教育部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頒「生物病原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第四版)」,並自106年1月6日起實施,請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為掌握我國第二級以上危險群病原體及生物毒素之保存管理現況,請落實每季至本署「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進行資料維護更新,請查照。
105-12-26
教育部 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變更專供研究及實驗用之抗生素及其衍生物申請程序,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檢送「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檢附「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之修正對照表,請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有關本署「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應建檔及定期維護之事項,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有關新修訂「生物安全會或生物安全專責人員備查規定」已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請查照。
公告本校「實驗室生物安全管制程序」、「生物材料國內/校內異動申請流程」、「生物材料輸出(入)簽審通關申請流程」、「生物材料/生物毒素異動申請書」、「生物安全事故緊急應變措施」等行政規範,請 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為健全我國內感染性生物材料及傳染病檢體運送管理,請依說明段填復調查表,請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為辦理106至107年「生物安全第二等級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實地查核作業」預評結果調查,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重申為落實我國第二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及生物毒素之生物保全管理,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為落實我國第二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及生物毒素保存安全管理,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105-08-02
教育部 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訂定「管制性病原管理作業指引」,請查照。
105-07-11
教育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本(105)年第2季對外公布之指引、防治手冊等行政指導案,請查照。 附件: 高危險病原體及毒素研究計畫審查指引 廢止非商品化研究用生物毒素輸出(入)管制規定 實驗室人員生物安全知能評核指引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生物安全第三等級以上實驗室新進人員生物安全訓練課程認可規定
105-05-19
教育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有關茲卡病毒(Zika virus)之危險群等級及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案,請查照。
105-04-26
教育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訂「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草案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並就部分條文再次徵詢修正意見,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105-04-12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轉知社團法人台灣環境測試驗證協會舉辦之「2016生物安全官教育訓練研習會」,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請貴單位依據疾病管制署訂定之「感染性生物材料及傳染病檢體包裝、運送及訓練管理規定」,辦理運送感染性生物材料及傳染病檢體,以確保運送人員及周遭民眾之安全,請查照。
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 敬邀貴單位實驗室參與本(2016)年「實驗室生物風險管理認知教育訓練」,詳如說明,請查照。
生物安全第二等級(BSL-2)微生物實驗室查核作業說明會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為確保生物安全第二等級以上實驗室之相關人員具備應有的生物安全知能,疾病管制署訂定「實驗室人員生物安全知能評核指引」草案並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徵詢修正意見,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請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本署為辦理本(105)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基準研修事宜,惠請貴單位就本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基準(草案)提供修訂意見,請查照。
教育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訂「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及「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徵詢修正意見,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修訂「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及「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徵詢修正意見,請查照。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鑑於國際上對於使用高危害病原體及生物毒素之研究計畫衍生可能「關切的雙重用途研究」(DualUseResearchofConcern,簡稱DURC)之審查及監管機制,建請貴單位要求所轄管機構參考國際有關指引或規範建立相關規定,以保障國人健康及環境安全,請查照。
教育部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有鑑於國際上對於使用高危害病原體及生物毒素之研究計畫衍生可能「關切的雙重用途研究」(Dual Use Researchof Concern,簡稱DURC)之審查及監管機制,建請參考國際有關指引或規範建立相關規定,請查照。
105-01-06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104年第4季第2批對外公布之指引、防治手冊等行政指導,計3件(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相關人員。
教育部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草案),業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徵詢修正意見,請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疾病管制署訂定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草案,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徵詢修正意見,詳如說明,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有關「生物安全第二等級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基準」業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主旨:檢送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之「感染性物質運輸規範指引(2015-2016年)」中文版1份,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參照遵循,請 查照。
教育部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檢送「感染性生物材料及傳染病檢體包裝、運送及訓練管理規定」及「空運感染性物質之託運人員訓練計畫(範本)」各1份,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教育部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檢附該部發布令(含附件)、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轉知所屬單位,請 查照。 作業要點 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主旨:為推廣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提升實驗室人員生物安全意識及專業知能,避免發生實驗室感染意外,疾病管制署業於「傳染病數位學習網」建置27堂生物安全課程,惠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多加使用學習,請 查照。
教育部 主旨:請督導所屬實驗室人員操作疑似伊波拉病毒感染相關檢體時,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理伊波拉病毒(Ebola Virus)感染病人檢體及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疾病管制署新修訂「感染性生物材料、傳染病檢體及相關生物材料輸出(入)管理規定」,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有關處理疑似伊波拉病毒(Ebola Virus)感染病人常規檢驗項目(如生化學、血液學或其他支持或治療病人等檢驗)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鑑於近日西非伊波拉病毒出血熱疫情未受控制,且造成醫護人員之感染意外。請轉知所轄(屬)設置單位,實驗室如接獲疑似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檢體,應依照「處理伊波拉病毒(Ebola Virus)出血熱檢體及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辦理。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檢送美國紐約時報本(2014)年7月刊登之「Pathogen Mishaps Rise as Regulators Stay Clear」專題報導1份,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轉知疾病管制署新修訂「持有、保存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核備流程」,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請依疾病管制署「生物安全會或生物安全專責人員備查流程」辦理生物安全會或生物安全專責人員之設置及備查,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疾病管制署訂於本(103)年7月23日至7月25日舉辦3場次「生物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教育訓練」課程,請指派業務相關人員參訓,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疾病管制署新修訂「持有、保存或處分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核備流程」,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疾病管制署訂於本(103)年6月25日至6月27日舉辦3場次「生物安全第二等級實驗室工作人員教育訓練」課程,惠請 貴單位指派業務相關人員參訓,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檢送「處理伊波拉病毒(Ebola Virus)出血熱檢體及病原體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規定」乙份,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檢送「因應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MERS-CoV)檢驗整備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檢表」1份,請 貴機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並加強相關實驗室生物安全整備作業,請 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請依據「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及「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落實單位之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檢送「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四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第一版)草案1份,請 貴單位惠賜卓見,請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本署訂於本(103)年4月30日(星期三)及5月6日(星期二)14時至17時10分,舉辦2場次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法規訓練課程,敬請指派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業務承辦或負責人員參訓,請 查照。
教育部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最新修訂「生物安全第3等級以上實驗室新進人員生物安全訓練課程認可規定」,請轉知所屬單位,請 查照。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自本(102)年12月19日起,本署「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改以憑證方式登入系統,請 查照。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檢送新修訂「生物材料及臨床檢體輸出(入)之簽審通關申請規定」乙份,請 查照。
教育部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為提升我國實驗室工作人員對於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及防護安全知識與意識,編訂「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1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為提升我國實驗室工作人員對於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及防護安全知能與意識,疾病管制局已編訂「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乙份,請 查照。
教育部 函轉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檢送「實驗室生物安全意外事故及災害應變計畫指引」與「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檢表」,請轉知所屬於文到後2週內完成該應變計畫修訂及實驗室自我查檢作業,以備查驗,請 查照。 實驗室生物安全意外事故及災害應變計畫指引 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檢表
中國醫藥大學 環安室 生物安全組 台中市學士路91號 886-4-22053366 分機1530